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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
“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和省驻禅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教育活动“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从2004年12月开始到2005年3月基本结束,为认真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各级党组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思想发动
各级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徐萍华同志在我市组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暨在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委、市委对开展教育活动工作提出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搞好学习教育
1、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十六大报告、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和《党员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读本》、《我是共产党员》、《说说我身边的共产党员》等书籍,组织党员阅读12月16日《南方日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答记者问”和《佛山日报》“争当时代先锋”专栏文章,观看《郑培民》、《张思德》、《让党旗更鲜艳》、《周爱群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影视片,还要组织广大党员充分运用“佛山市‘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网”进行自我教育学习。在学习中,要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研讨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身边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争当时代先锋。
2、学习形式。各级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看电影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典型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学习和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记笔记,带头参加讨论。要围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一名书记讲一次党课”活动。
三、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利用文化室、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对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党员自觉投身到教育活动中来。要搞好对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注重以身边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教育党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加强领导,确保学习质量
各级党组织要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力上充分保证,措施上扎实有力,做到精心组织,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正确处理好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基本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总结,向上级党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这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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